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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大学的时候自己最大的爱好就应该是看书了,那时候觉得自己每天都精神饱满,从来不会觉得有多累,即使偶尔会感到一点疲惫,但是往往在看过小会儿书后觉得精神倍佳、活力无限。

以前读高中时自己也是喜欢看书的,但是一来课程繁重,没有多少时间看课外书籍,二来没有多余的钱让我买书,几次走到书店挑好喜欢的书后,摸摸囊中的钱又退回了店门口,但是偶尔会买一两本《青年文摘》或者《哲思》杂志解解乏。

整个高中时期好像就买了两本书,有一本是一位网络作家的一本文集,之前在同学那里看过她的作品就被她的优美的文笔吸引住了,就想着要买她的书,好好拜读一番。

现在还记得当时去邮局这位网络作家汇款的场景,因为紧张还填错了一次汇款单。后来在收到书的那一刻,自己也是特别激动,因为这是第一次通过一位作家的手里拿到的书,而且书的扉页还有作家亲笔附上的祝福语和签名,也是这本书陪我度过了高二时期。

那时候做着一个梦,希望自己有一天也会像这位网络作家一样,拥有自己的读者,还会出版很多书。

另外一本是在18岁生日时买的,当是送给自己的成年礼,作家是三毛。在此之前,我对三毛作家的了解并不多,在看这本书的时候,我就在网上了解三毛更多的信息,读了她好几部作品,后来逐渐迷上了她,三毛,神一样的女子,我就喜欢她洒脱的个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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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上了大学,大一上期并没有把心思放在读书上,那时候参加了一个社团,每天有空都往社团跑,都快忘了自己是否还要读书。

直到大一上中期语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,读一本毕淑敏的小说,然后写读后感。

我问身边的朋友有没有毕淑敏作家的作品,她们都说没有,然后我就在网上买了一本她的作品。

也正是那一次,让我重拾起对读书的兴趣,后来一有空,就会往图书馆跑,那一年的双十一,我啥都没买,就买了几本书,我觉得挺值的。

大二上期我几乎成了图书馆的常客,一周五天,可能有四天下课后都去了,另外一天回家了,( ̄y ̄)~*捂嘴偷笑。

那时候也遐想着,我会不会和青春偶像剧里的女主角一样,在图书馆里会遇见自己的白马王子,邂逅一段美丽的爱情传奇。

事实证明我想多了,进了图书馆,这些书就成了那些人的男/女朋友,而我终究没能在书堆里遇见爱情。

大二下期似乎变得有些忙碌了,奔赴于各场面试,填实习资料,考证,准备毕业。

那些放在我书桌上的书,也起了一些灰尘。

大三出来实习,刚开始几个月还看了好几本书,后来要一边忙于上班,一边忙于做微商,还要准备毕业考试,显然那些书成了我的摆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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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上半年忙完了所有事,找好工作,每天上班下班,两点一线的生活让我感到索然寡味,上班机械性一样的操作,下班往床上躺尸,玩手机,当手机掉下去砸到大牙了都不会感到痛,这个时候是不是该问自己,生活是否少了点乐趣?

当我擦掉那些书因放在角落而铺起一层薄灰时,我的心有一些愧疚,它们就像失去主人的流浪狗,孤独无助,又一直等着主人来领走它。

于是又开始看书,刚开始的时候静不下心,注意力不集中,眼盯着书本可心早已飞远了。

这个时候该怎么办,索性让大脑放空后,再回来读书,一次不行,再来一次。咬文嚼字慢慢读,拿笔做笔记,就会慢慢读进心里。

再或者写书评、读后感,我觉得这是最能激发读书的一件事,我爱读书,更爱读书后自己的感悟,自己的心灵成长。

去年在朋友圈晒了一本读完的书的封面,一位朋友评论说‘读书是最廉价的高贵’,现在我挺赞同这句话的。

读书能让我找到另一个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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